学生安全责任书 『范文12』
为了深入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校园安定稳定,学校、学生的监护人以及整个社会都有责任教育学生遵守以下规定,共同保护在校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在校的小学生,在上课、节假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未满12岁儿童骑自行车上路;走路不横穿公路,回家横穿公路时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不抢道、不骑英雄车,不攀不爬机动车辆,不乘坐拖拉机和非营运的车辆,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奔跑、戏闹,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2、不准私自下河、水渠等水域洗澡游泳或游玩,不在水边戏水、追逐、打闹等。
3、不准到施工场地或危险地段、桥梁游玩和逗留。
4、不准攀爬电杆、树木、不得翻越围墙,不在教室嘻闹和做游戏。
5、不得爬门钻窗,不往校园内投掷杂物。
6、不准玩火,不准私自上山野炊,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不随意燃放烟花爆竹。
7、不准随便接触电源和带电电器,不得在教室私接电源;不得在雷雨时躲避于树下、电线杆下或其他容易引发雷电击伤的地方。
8、不准随便吃零食、野果,不买“三无”产品,不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不得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
9、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抛石头、土块、杂物、弹弹弓,拿竹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
10、不准未经家长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防止被不法分子绑架、拐骗和走失。
11、不准参与非法组织活动,不偷、不抢、不骗、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不吸食毒品,不参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12、严禁未成年人参加农村封建迷信活动,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黄色”书刊、音像,不摆阔气乱花钱。
13、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规范基本言行,培养良好习惯。
1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互助友爱,遵纪守法,弘扬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不干扰他人正常学习、生活。
15、爱护国家公共财产及学校的各项设施设备,花草树木,做到公物完好无损,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
16、不得携带、窝藏棍棒、汽枪等易伤人的器具进入校园。
17、不得无故旷课,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先征得班主任同意后,按请假制度办理手续。
18、发现外来干扰、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的社会不法分子和外校学生的,要规劝其离校;发现违法乱纪者,应及时向老师和学校报告,努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19、加强对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活动,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矫治和帮助,培养他们树立远大理想和健全的人格,避免误入歧途。
20、学生违反以上各条规定的,由校方老师及家长给予严肃批评教育;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按有关法律法规条款规定处罚;造成事故及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和学生监护人各执一份。
三、本责任书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校长:(签章)学生监护人(签章)
班班主任:(签章) 学生(签名)
签订日期:
学生安全责任书 『范文13』
_____(此处为学生姓名)学生家长:为了保证您的孩子安全,请您对孩子加强安全教育,加大对您的孩子的监督。我校根据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提醒学生和家长时刻注意安全,并签订《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
一、温馨提醒学生和家长:
1、爱护公物,不侵占、不损害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谨防被盗或遗失。寝室内无人或晚上睡觉时要锁好门窗。
2、春夏季节,预防溺水事故发生,学生不得到河、塘、池、沼、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
3、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年级组长、领导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不要用武力解决问题。
4、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骑自行车外出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说笑打闹,不骑车猛拐,不抢行,不带人,不骑摩托车或乘坐不安全的车辆外出,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5、禁止使用、收藏治安管制刀具和其他器械,禁止学生在无监护人监管的情况下在校外租房居住。
6、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不请假就外出。学生外出必须征得家长同意或由家长带领。
7、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不吸烟,不喝酒,不进三室一厅,不看黄色书刊和录像;不玩火,不玩、不买、不带易燃、易爆及有毒的危险物品,不准购买、携带刀、枪、棍、棒等凶器;不打架,不以大欺小,不说脏话,礼貌待人。
8、课间举止文明,不在走廊、楼梯上过于集中,不追逐打闹,不在走廊、楼梯间急速奔跑,更不能持器械、锐器追逐和打闹。上体育课或从事体育活动时,动作要规范,不做危险动作。
9、春季干燥,是火灾易发季节,禁止学生在校外玩火、点坡火,严禁学生携带火种进入林区玩耍、聚会,严禁学生抽烟,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点蜡烛。一旦发现火灾,不希望学生参与救火活动。
10、注意食品安全,不随便乱吃没有安全保证的食品、零食,不到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饭食摊点处食用餐点。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1、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安全事故。
2、学生在教室、寝室私自生火取暖,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接电线发生的安全事故。
3、学生在校外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摊点购买、食用食品发生安全事故。
4、学生参加各项体育活动、试验等,要在老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学生未按照老师的要求私自违规操作规则发生的安全事故。
5、学生翻越或拖拉围墙、栏杆、门窗,在教室、走廊和楼梯间追逐打闹,私自进入施工地区,私自下河、塘、池、沼、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等发生的安全事故。
6、学生个人玩火或在校外林区或其他地方燃火发生的安全事故。以上各条未涉及到的有关方面,参照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班主任签字:家长签字:学生签字:鲁甸县乐红中学20__年3月1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 『范文14』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层层负责制,要求全体学生、家长以及班主任做到以下相关各条:
一、全体学生要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张店区实验中学有关学生管理、学生安全的各种规章制度,严格按照中学生一日常规规范自己的言行。
二、准时到校,按时回家。有事要请假,并有家长签名。放学后,不得在校内外随意逗留、打台球、打游戏、上网吧、去歌舞厅、看录像等。
三、学生在课间休息、课外活动期间禁止在校园内追逐嬉闹、起哄、追打,不得进行翻围墙、窗户、栏杆等攀高下低行为。严禁在教学区内踢球,上下楼梯要有秩序,行走靠右,切勿拥挤。
四、电脑课、劳动课、体育课、训练以及实验操作等要注意安全,按规定进行,不得搞危险操作。未经许可,学生不准私自在单杠、高低杠等器械上活动。
五、学生禁止乱动乱摸教室的用电设备和插座,发现电风扇、日光灯等用电设备出现故障,立即停用,并向学校报告,禁止在学生教室私拉乱接,违章用电。在离校前关好教室电器,关好门窗。
六、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逆行及乱横穿马路,不骑飞车,不在校园内骑车。
七、遵守餐厅就餐规则,严禁未经同意强借强用别人的饭卡,不抢位、不大声喧哗,不在餐厅追逐打闹。
八、不得纠集校外人员到学校扰乱正常教学秩序,更不能在校外聚众斗殴。
九、不得酗酒,不得介入或参与赌博、盗窃、勒索等违法行为。
十、学生禁止玩火等危险物品及游戏,不得携带管制刀具及易燃、易爆、剧毒物品。
十一、注意饮食卫生,预防病症和传染病发生。
十二、严禁学生私自组织出外参观、旅游,节假日外出须有父母陪同。节假日学生的安全由家长负责。
十三、家长应如实和班主任沟通,以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进行特殊照顾,防止在各项活动中出现问题。
十四、家长应加强对学生在校内、外的安全教育,督促检查学生到校回家,经常到校了解学生表现,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管理教育。凡在外租房住宿学生,须经家长同意,家长要及时检查在外住宿的情况。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学校不负相关责任。
十五、学生在校期间,班主任是本班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级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在参加学校或者班级组织的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不能放任学生而不管不顾。班主任要密切关注学生的出勤状况,建立严格的班级点名制度,对无故旷课或不明原因早退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了解去向,并在1小时内报告学校并及时通知家长。如遇不安全事故发生,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上报学校。
十六、此责任书经学生、家长、班主任签名后生效,存于安全办公室。 以上各条要严格遵守,凡有违犯造成不安全事故者,责任自负。
学生:__________ 家长: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 班主任: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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