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责任书 『范文27』
1、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是学生校外安全的责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2、家长负责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子女的安全防范意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禁止不到法定年龄的学生骑车上学,以确保学生安全。
3、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对子女进行道德教育、文明礼貌教育。要教育学生在校内要自觉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如学生不遵守校规校纪,追逐打闹,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会由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学校依法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负责应承担的经济损失。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负责并督促学生按作息时间按时到校,学生因病或其它事不能按时到校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要提前向班主任老师请假。要经常与孩子沟通,了解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及时疏导、帮助。
5、父母及其他监护人要负责学生上学、放学路上的安全,按学校规定接送学生。
6、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按时到校,按时离校。不准在途中玩耍。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长必须向班主任老师履行请假手续,学生上学或放学要求家长接送,确保孩子上学或放学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现任何事故责任自负。
7、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只准乘坐有证件的客运车辆等,否则发生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8、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全面负责学生在假期内的安全工作,确保学生安全。
注:家长一经与各班和学校签定了此责任书,就要教育,管护好自家学生。若因家庭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学生不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从签字起学生在我校就读时长期有效。)
班主任(签名): 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 『范文28』
为了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构建安全、文明、和谐的补课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们补课的实际情况,制定补课《学生安全责任书》。
1、全体补课学生都要自觉接受学校的法制纪律安全教育,保证遵守学校纪律安全制度,服从学校纪律安全管理。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有病必须由家长亲自写请假条,学生若有特殊情况,家长提前向班主任说明,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3、切实做到不翻越围墙、门窗、校门和各种类护栏,不追逐嬉闹,不骑车在楼梯栏杆上下滑,上下楼梯不得拥挤推搡等。
4、上课时,要听从老师指导,严格遵守操作规章和有关规定,切实按照老师的要求去做。
5、注意交通安全,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禁止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单车返校,严禁骑自行车载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特别注意横过马路时的安全,违者责任自负。
6、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不买劣质、变质及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各类食品及饮用品。
7、注意劳动安全,学生参加各类劳动及打扫卫生时,要严格按老师的要求去做,听从老师的指导,在有危险的地方劳动,要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
8、不得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汽枪、红外线手电筒等器具进入校园。不得玩各种危险性的玩 9、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黄色”书刊、音像。不进“三厅两室一吧”等各种营业性娱乐场所,不打架斗殴,有事及时向老师报告。
10、不准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等有危险的地方游玩和逗留。不玩易燃爆物品。
11、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不得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
12、严格遵守学校的用电制度,不私自乱接线路,不乱动各类电器,遇雷雨天时要采取防护措施,防雷电击伤。
13、同学之间发生纠纷要及时报告老师,通过正常渠道解决,严禁私下解决,更不能纠集他人打架或以威胁、恫吓等其他方式进行解决。
14、学会自救和互救,发现同学出现安全事故,要及时向学校或家长报告,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15、任何学生不得随意将校外生带入校园内,更不能在校园内搞其他破坏活动或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违反以上规定,由学校及家长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取消补课资格,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按有关法律法规条款规定处理。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家长和学生各执一份,请家长务必认真阅读,与学校共同做好补课工作以达到最好的补课效果并履行自己的责任。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学生安全责任书》如有变更,将重新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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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安全责任书 『范文29』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学生的安全,家长、社会、学校都有责任。在校期间,学校对学生已反复地进行了安全教育,学生有一定的安全意识。为了确保学生生命安全,请家长主动对子女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使他们不管在学校、家庭、社会都能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安全规则,使他们在学校是好学生,在家庭是好孩子,在社会是好公民。
一、家长必须教育学生在上课、节假日期间遵照执行以下安全公约:
1、不准未满12岁儿童骑自行车上路,禁止小学生驾驶机动车辆;行车走路不闯红灯,十字路口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2、上学或放学时,禁止在公路上打闹、追逐、做游戏、弹珠子等不安全活动,过危险的路段应特别小心。
3、不准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库等水域游泳洗澡或游玩.
4、课间休息时,不在教室、走廊嘻闹和做游戏活动,不做有损身心健康的活动或游戏,不向窗外乱扔杂物,以防伤人。
5、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抛石头、土块、杂物、弹弹弓、拿竹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
6、上、下楼梯要靠右行、有序,不准在楼梯上跑、跳、拥挤或打闹。
7、不准随便吃零食、野果,不买“三无”产品,不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8、过马路的学生,家长必须按时接送学生。
9、学生违反以上各条规定的,由校方老师及家长给予严肃批评教育;
二、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班主任和学生监护人各执一份。
注:家长,学生一经与各班和学校签定了此责任书,家长就要教育,管护好自家学生。若因家庭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学生不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从签字起学生在我校就读时长期有效。)
班主任(签章)学生监护人(签章)
学生(签名)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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