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处罚通报 『范文12』
一、事故经过
20xx年4月28日晚8时许,公司工程机械市场部员工刘阳,驾驶LG953新装载机给襄垣一买主送车,刚出市区接买主电话要求改在次日再送,当其驾车返至市新体育馆由北向南出口路段左转弯时,与从太行西街由东向西驶来的晋DF7186箱式货车碰挂,致对方货箱挂坏,货箱内所载香蕉等水果部分撒落路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200元的严重后果。
二、事故原因
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驾驶员刘阳违章抢道,间接原因是销售部牛向华、吉潞军未能按销售部经理要求履行随车安全监护的职能。管理原因是销售部经理陈小强对送车各环节安全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
三、事故责任及处理决定
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经20xx年5月12日上午公司专题会议研究,对“4.28”事故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驾驶员刘阳承担本起事故的直接责任,决定给予其1000元处罚;
2、牛向华、吉潞军承担随车安全监护失职责任,决定分别给予其800元和 500元处罚;
3、陈小强承担直接管理责任,决定给予其500元处罚;
4、魏淑芳、郜姝瑛承担主管领导和分管安全的领导责任,决定分别给予其200元和100元处罚。
四、整改措施
针对“3.20”、“4.28”接连发生的两起事故,公司领导非常重视,多次组织会议分析研究,力求从源头上根本上遏制此类事故的发生。
1、公司涉及送车(工程车、轿车)的单位,要尽快拿出具体可行的安全方案并上报公司,公司据此研究并出台治本措施。
2、凡内部之间调车或向购车用户送车非特殊情况不得在夜间进行,需在夜间送车时必须经副总以上分管领导批准。送车的部门领导必须做到送车司机、安全监护人、预防措施,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3、凡与二网之间的往返调车必须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否则,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4、凡公司各类推介会、车展、巡展都必须制定安全预案,做到安全措施到位,安全分工明确,安全责任到人。
5、凡展车(轿车、工程机械)移位、清洗必须指定专人按规程操作,未经授权严禁擅自操作。
五月十五日
安全生产事故处罚通报 『范文13』
工程质量提醒各管理人员、班组长:
安全生产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中之重,加强安全管理不仅是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大事也是全体职工的大事,有了安全生产才能保证我们的工程能顺利进行,为此项目部在20xx年2月25日项目部的生产例会上下发了《安全生产文明施处罚条例》并同承包班组长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但经过几天的观察和多次同班组长口头重申效果还是不佳,说明我们的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对安全生产的意识认识不够和执行不力,现场仍然发现有80%的职工戴帽不扣带,为了确保项目部制度的严肃性和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现项目部再次提出处罚和警告,具体如下:
1.20xx年2月29日上午8:30分现场抽查,在8#楼地下室施工的木工、钢筋工戴帽不扣带达90%,在4#地库上运钢管的架子工带帽不扣带,其它各栋楼施工的木工、钢筋工也有同样的象现,为此项目部作如下处罚;①安全员身为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管理不严,力度不够,处罚安全员100元,如现场还没改进将双倍处罚;②8#楼栋号长对本楼的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不重视估处罚8#楼栋号长50元。③架子承包组长对项目部的制度执行不力,组长带头戴帽不扣带估处罚100元。④在8#楼施工的钢筋组组长、木工组组长班前安全生产教育交底不清,为进度而放松安全估处罚承包组长各200元,如果还是我行我素,要求安全员按《安全生产处罚条例》第1条执行。⑤对其它各栋栋号长和班组长提出警告,加强力度管好本楼工作。否则同样处罚。
2.各工种的承包组长对工程质量要提上日式议程,经现场检查,各栋楼工程质量与项目部的下发的《质量控制处罚条例》规定有很大的差距,请各班组长根据条例自查自纠,各栋号长要亲查,对不合格的,要求班组限期整改,否则项目部一律按质量控制处罚条例执行。
特此通告
旭日学府项目部
年2月29日
| 行政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