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出勤情况通报 『范文3』
东胜区市政管理局工作作风建设情况为了加强我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明确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维护公司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严肃党纪政纪,从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保证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的落实。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与参与。党政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分工,细化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责任网络和整体合力。三、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是:集体领导与个人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立足教育,着眼防范;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靠群众,接受监督;严格执纪,违纪必究。四、责任内容1、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2、党委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3、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4、各部门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5、公司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1)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组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工作计划,明确目标,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3)抓好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定期检查落实,注意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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