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会会议纪要范文 『范文3』
一、 路街道居民科介绍参会人员。
二、 业主代表卢蓉同志陈述业主意愿:
三、 中房置业代表刘建忠同志表示,只要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符合法律规定,作为建设单位,他们一定支持。但业主代表需达到全体业主人数的5%。对此,业主代表卢蓉同志表示,此前,业主们自发选出的十几名代表已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征求民意,问卷结果显示,大部分业主是支持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今天个别业主代表由于出差等原因,未能到达会议现场,但最终成立筹备组的代表数一定达到法定要求。
四、 就此重申本次会议的目的,是为筹备业主委员会召开的协调会,或称见面会。希望大家明确目的。会上,万寿路医院和老干部活动中心单位代表表示,不介入本次业委会的任何活动,明确弃权。对此,会议决定,须由两个业主单位签字盖章,明确态度,交到万寿路街道办事处备案。
五、 宣布街道办指定翠微中里社区党委书记兼主任张岗同志作为即将成立的筹备组组长,指定任晨光同志作为业务顾问。筹备组成员应由推荐或报名的方式产生,报名地点设在翠微中里社区居委会。
六、 表示,根据规定,建设单位需提供原始版业主清册、小区规划图纸、筹备组经费。对此,中房置业代表刘建忠同志表示,前两项会积极提供。关于经费问题,他说,公司目前有困难,无法提供。鉴于此,会议决定,由刘建忠同志向其公司领导转达会议精神,履行应尽的职责。如有特殊情况,可协商解决。
七、 所长对下一步工作的流程作了简单介绍,并强调,一切活动必须依据法律条文进行。建议进入筹备组的业主代表以5名为宜。
八、 街道居民科科长到会并讲话,她说:首先感谢所有与会的领导、嘉宾及单位和业主代表能在百忙之中参加此次会议。街道领导高度重视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工作,抽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为此,请大家积极配合,形成合力,把此事做好。街道方面也深知自身仍有许多需要学习和改进的地方,希望和大家一起努力,做好这次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工作,也为今后此类工作的顺利运行开好头。石凤荣同志强调,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目的绝非让业主与物业公司、或与建设单位之间形成对立,恰恰相反,我们是要通过业主委员会,让业主与物业公司和建设单位更好地进行沟通、协商,进而把小区建设得更加和谐宜居。
九、 中房置业代表陈晓运同志提出,对拖欠建设单位地下室租金的这种缺乏诚信的业主,应拒绝吸纳到业主委员会当中。对此,街道及业主代表均表示赞同,只要建设单位提供此类人员名单,可以取消其作为业主代表的资格。
十、 建设单位退席后,、赵建章所长、任晨光老师又对业主代表进行了业务指导与培训,如告知他们还需准备哪些材料等。更重要的是,街道领导和业务顾问都再三强调,我们的目标是与物业公司及建设单位和平相处、共同协商,最终成立业主委员会,进而发挥业主委员会的职能,即协助物业公司共同管理好自己的小区,共建和谐的万方苑。在筹备业主委员会期间,如果遇到难以解决的争议性问题,可暂且搁置,不要影响筹备工作的正常推进。业主代表们如果遇到困难或疑问,应及时向街道或业务顾问进行咨询。此外,选举产生的业主代表必须负起责任,能够代表大多数业主的利益。
协调会会议纪要范文 『范文4』
9月1日下午,市国土资源局、凤凰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开发区三楼党委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由开发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郑仪主持。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黄海淞、副局长黄虎雄、党组成员、执法支队长朱宗炳,地产科长胡战友,地籍科副科长吕文、储备中心副主任唐纯、用地科副科长全洪平、办公室副主任陶然海、业务主管王玉英,开发区党委书记周友元、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岑生荣、副调研员李明光、文建秋以及开发区办公室主任阳零、招商部部长吕波、财务部部长杨跃、项目部支部书记杨季杰,长丰工业园征地部部长何金元参加会议。会议主要研究了园区企业闲置土地、园区建设用地以及个别企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问题,现将会议形成的意见纪要如下:
一、关于土地闲置问题
会议认为,九九药业(50亩)、新旺建材(60亩)、志诚齿科(20亩)、红太阳制衣(55亩)和双园建材项目(22亩)共200多亩的五宗闲置土地,逾期不开发建设,土地闲置均满一年以上,长期得不到处置,导致部分国有出让土地回报率极低,给开发区"二次招商"带来不利影响。
会议要求:采取"四定"方法:即定专门班子、定目标、定措施、定时间,尽快处理园区企业闲置土地,取得实效。
会议决定:1、由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执法支队长朱宗炳牵头,成立土地闲置清理小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在2个月内对5宗闲置土地依法依规处理到位。2、市国土资源局对闲置土地"二次招商"办理转让手续时,给予优惠政策,简化手续,减免费用,费用能减的减,能免的免。3、对抓而不动的项目,坚决依法收回土地。
二、关于土地遗留问题
1、嘉新泵业改变用地性质问题,在程序上,改变用途需规划先改。为妥善处理这一问题,先由开发区拿出初步方案,国土部门作专题研究,再由国土、开发区两家共同向市政府作出专题报告。
2、大自然制药有限公司少供土地2.11亩的问题,待凤凰工业园扩建征地时一并解决。
三、关于征地问题
1、凤凰工业园支路A、B、C建设用地,由开发区做好规划,规划出台后,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匹配土地。
2、建材工业城、福森木业两家企业征地矛盾,由副局长黄虎雄牵头,安排征地所经办人员解决,并将结果报市局和开发区。
四、关于长丰工业园用地问题
1、对长丰工业园用地,市国土资源局一定会全力支持,多想办法,用地科及时跟进,参照蓝宁道走廊用地做法,将一些可调整的地类,调整为荒山荒地,保证工业园发展用地。老鸭窝村200多亩的征地问题,市国土资源局向市政府写出专题报告,由市国土部门、长丰工业园与市法制办衔接,搞好征地公告。关于减免土地报批费问题,市局积极向省厅报告,争取省里关照,报批费只交足中央和农民两部分,省、市部分挂账,加快园区取得土地速度。
2、长丰工业园征地所工作人员相对固定,选派一些工作能力强、品质好、能办事的工作人员长驻凤凰园开发区,此项工作由黄虎雄副局长负责落实。
3、市国土资源局同意土地测绘费按市人民政府文件对长丰工业园优惠办法执行。征地管理费,按省里文件执行,按程序办理。
4、长丰工业园南区土地遗留问题,先由开发区摸清情况,形成文字资料后,再由国土部门专题研究解决。
五、关于湖南恒惠投资实业集团反映的问题
1、土地抵押融资问题去年已经答复,按以前规定办理。
2、市国土资源局同意抵押贷款到期办理延期手续时不
再重新评估。其他项目比照执行。
六、关于园区部分用地比较混乱问题
会议认为,园区部分项目改变土地用途,其行为是违法的,要给予严肃处理。
会议决定,请开发区向市国土局提供基本情况,查清事实,鉴定证件真伪后,由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处理。
会议还明确,为加强领导,由黄虎雄副局长负责联系凤凰园经济开发区的国土工作。同时,市国土部门各科室要明确责任,积极主动为园区搞好服务,只能服好务,不能添麻烦。严格要求,办事不拖拉,更不能索拿卡要,一经发现,一律从重从严处理。凤凰园经济开发区要加强与国土部门经常性联系和沟通,涉及园区开发建设中的土地问题及时向国土部门反映,争取国土部门对开发区的重视和支持,促进园区建设,促进园区发展。
永州市国土资源局凤凰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xx年xx月xx日
协调会会议纪要范文 『范文5』
为尽快启动县农资大市场项目建设,xx年xx月xx日,常委副县长和副县长在县政府二楼中会议室就征地工作召开协调会,现将会议明确的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为保障县农资大市场项目建设用地。会议同意征收位于公路西侧7公里处,镇村委会村小组原碾米场附近土地约50亩(具体面积以县国土部门实际测量为准)。
二、征地工作由镇人民政府牵头。县国土局、供销社全力配合,县国土局要依法依规办理征地、报批等手续,现场勘测确定四至界址、土地类型及面积,签订好征地合同。
三、征地价格。征地工作经费参照县工业园征地标准执行。
四、为后续发展预留空间。会议明确在保障50亩农资大市场项目用地的基础上,尽量一次性多征土地。
五、县城乡建设局要做好该地块的总体规划。规划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县公路、供电、电信部门要大力支持配合该项目建设。
参加会议:县国土局,城乡建设局,供销社,公路分局,供电公司,电信局,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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