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教育及责任书 『范文12』
为了加强企业车辆管理,使企业车辆得以安全、正常运行,特签订此驾驶员安全责任书,其具体内容如下:
1、机动车驾驶员对安全行车负有直接责任,因此必须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认真学习及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保证在车辆运输途中,正常安全驾驶.
3、出车前必须带齐有关证件,检查车辆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办公室,及时修理,严禁带病车上路.认真执行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安全检查.完成任务后及时检查车辆,并向领导汇报安全情况,及时维护保养车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4、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严格服从办公室调派,不得借故推委,不得私自用车,不得把车转借他人.
5、严禁酒后驾车,做到文明礼貌,按路线行驶,做到礼让“三先”.情况不明,不盲目强行通过.
6、驾驶员酒后驾车被公安交通部门处罚,处罚款由个人支付.驾驶员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擅自驾车外出发生车辆受损、被盗或发生交通事故,其直接经济损失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7、车辆在行驶途中遇突发情况,不及时采取安全措施给企业及车辆造成损失者,由驾驶员承担保险公司赔偿金外的经济费用,交通事故责任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8、凡是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和保险公司认定,驾驶员负有责任者,驾驶员本人承担相应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全部民事赔偿经济费用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生效,由双方各自保存一份.
交通安全教育及责任书 『范文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规章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救生衣行动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为落实好 “四级”(县、乡镇、村、船主)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四个”责任体系,规范我镇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秩序和公共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与村民委员会签订20xx年水上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管理范围
本行政区域内使用的渡船、采石船、渔业船、自用船等各种类型船舶及渡口、码头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目标责任
1、村民委员会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务必做到船舶安全管理“四落实”(即:机构、人员、经费、责任),村委会主任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干部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第二责任人,船员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第三责任人。按照《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职责规定(试行)》和《绵阳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本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按照公益性渡口建设的要求,重新落实船主,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和船主以及渡口、渡船、渡工的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村、船主三级安全责任,逐级签订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书,把日常安全管理落实到具体的领导人、管船人员和船主、船员头上。
3、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规章制度,定时召开有关领导和管理人员会议,及时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在辖区内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宣传和对本辖区内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
4、搞好辖区渡口渡运安全管理,落实定渡口、定渡船、定渡工、定客额、定专人管理的渡口“五定”工作。
5、加强水上交通日常安全监督管理。督促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各种证书证件,配齐有效的工具和救生设备,及时维修、保养船舶,确保船舶随时处于适航状态。设立渡口守则碑,勘划载重线、警戒水位线、渡口封渡线。协助有关部门处理违章、违法行为和水上交通事故,严禁无证人员驾船,严禁带病、安全设备不齐、证书证件不齐或失效的船舶从事客货运输,严禁船舶超载(超员)、冒大风、冒大雾、冒大浪和夜间冒险行驶,严禁人与车、人与大牲畜、人与危险品混载。坚决禁止货船、渔业船舶和自用船舶非法从事客货运输。在“五一”、“十一”、“春运”、“汛期”、“逢场天”、重大集会、农忙、学生放学放假等交通高峰期间和大风、大雾等气候恶劣时期要组织安排管船员加强辖区内水上交通现场检查和秩序维护,重点时段要派人现场值班守护。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渔船管理工作。
7、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落实筹集好船舶维修、更新改造和渡工工资等经费,做好船舶的维修和更新改造=救生设备添制、渡工工资保障等工作。
8、按照省政府“救生衣行动”的统一要求,保证辖区船舶必须按照乘客定额和船舶配员人数100%配备救生衣、100%配备救生浮具等安全设备,上船乘客和船员100%的穿着和使用的三个100%的落实,进一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9、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消除船舶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四个”责任体系。
10、按照《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要求,督促辖区内从事营业性运输的船舶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11、经常对各类船舶进行安全检查,排查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跟踪落实,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落实严密的监控和补救措施,严防死守,确保全年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12、认真完成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依法交办的其他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奖惩办法
镇人民政府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实施奖惩。
交通安全教育及责任书 『范文14』
为加强对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的安全生产管理,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维护道路交通、市容环境和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与 运输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如下交通安全责任状:
一、双方共同责任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合肥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自觉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甲方责任
1、积极履行管理职权,会同执法机关依法查处车辆的各类违法行为,确保处罚措施落实到位。
2、积极指导乙方单位加强车辆管理,督促乙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3、对乙方单位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给予积极宣传。
三、乙方责任
1、切实加强所属及使用的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的管理工作,不使用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拼装改装、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车辆从事渣土、混凝土搅拌运输,不偷逃、拒缴交通规费。严格执行劳动时间、劳动保护措施,保证驾驶人不疲劳驾驶、野蛮驾驶。加强保洁人员安全防护,保洁人员清洁路面时,须穿戴反光或发光背心,作业工具粘贴反光、发光膜。加强建筑工地管理,严格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督促车主和驾驶人覆盖雨布或减少装载量,杜绝车辆驶离现场带泥上路。
2、全面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认真执行车辆安检制度,对所有出场、出门车辆进行外观和安全技术检查,保证不符合装载规定和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不出门、出场。加强日常监督、监管,定期开展所属人员及车辆驾驶人员、路面保洁人员安全教育,并与所属混凝土承运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对因违反交通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规受到执法机关处罚的,依据企业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3、自觉接受政府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对所属和使用车辆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或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主动配合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4、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证金制度,将车辆交通安全纳入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由施工单位从运输单位的工程款中扣出5万元的道路交通安全保证金,以备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时抢救伤者或处罚时使用。未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待工程结束后,连同工程款一并退还。
四、处罚措施
1、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拼装改装、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车辆和拖拉机等农业运输机械从事渣土、建筑材料、混凝土搅拌运输的进行严肃查处,对拼装、改装和达到报废条件的车辆一律向上级举报,对超期未审验的车辆和改装车辆责令停运、补办相关手续;对超速行驶、野蛮行驶、超限装载、违反信号标志以及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等行为,从严查处。
2、乙方没有履行上述责任,导致在施工现场累计发生1起以上(含1起)1次伤亡1人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由甲方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扣除一定的风险保证金。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再次发生1次伤亡1人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并取消其在施工现场运输作业资格,由行政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追究其有关负责人责任。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施工单位章) (运输单位章)
年 月 日
| 书信条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