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责任书范文 『范文24』
为了使您的孩子在本培训机构健康快乐的学习,本机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要求学生及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为此,本培训机构与学生家长签定“学生安全责任书”具体协议如下:
一.学生上,下课必须由家长亲自接送,家长将学生送到机构后必须交其代课教师,课程结束后经教师同意方可离校。如没有家长接送,学生途中遇到任何不安全事故,本机构概不负责。
二.学生上课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本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教师的指导下开展各项活动,如不听从教师的安排擅自行动,若造成任何不安全后果,责任自负,本机构概不负责。
三.学生上课期间,不允许擅自外出购买各种用品,如若需要学习用品,一律由教师统一采购,禁止擅自行动。如没经教师许可外出,造成任何不安全因素,本机构概不负责任。
四.学生上课期间,需自觉爱护公物,如故意损坏必须照价赔偿,以及因损坏公物而造成的任何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本机构不承担责任。
五.学生上课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回家,必须向代课教师请假并出示请假条,经教师签字允许后方可离校。如未经教师签字允许,途中如遇任何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本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附: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如学生就读期满,本协议自动失效。
学生安全责任书范文 『范文25』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促进全体教师切实担负起学生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的责任,确保学生安全和校产安全,根据《高台县教体局关于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结合《学校安全检查责任追查制度》和《学校安全责任关照制度》,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工作要求
1.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班主任为班级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语文或数学科任教师为第二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对本班安全负全面责任,第二责任人负相关责任。
2.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要经常对本班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杜绝任何不安全因素的发生。
3.要注意保护本班校产,尽量减少校产损坏。
4.教职工发现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要及时报告学校,以便消除隐患。
5.学生在校时间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中途离校,上课时间不准将学生拒之门外。若发现学生擅自离校应及时告知其家长,并上报学校。
6.教师要按时到班上课,要清点学生人数,确保全体学生到堂,课堂上要管理好教学设施,组织好学生,严防出现不安全事件。
7.中午放学一律不许留学生,下午放学学生不能留得太晚(一般不超过30分钟),特殊情况应事先与家长联系或由教师护送学生回家。
8.中午和下午放学,班主任要护送路队至出校门十米处,班主任因事请假则由科任教师护送。
9.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0.组织学生参加集体校内外活动,一定要事先报学校批准,做出周密计划,有教师或负责人带队,有安全保障措施。
11.要充分关心和爱护学生,了解学生的身体状况,对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学生要做好登记工作,合理安排好教育教学活动。
12.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导致不良后果。
13.教师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具有危险性,要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制止;值日教师要巡视校园,在可预见的范围内对全体学生安全予以关照。
14.各班要设立至少两名安全委员,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老师。
二、责任目标:
班主任、科任老师要对学生加强思想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要对学生严加管教,把安全教育渗透到教育教学环节中,让本班学生切实做到如下几点:
1.上学、放学路上要走人行道,要靠右行,学生中午不能早于上课前半小时到校。
2.不准骑自行车上学,严禁在路上扒车、拉车、追车。
3.不准玩易燃易爆危险品,如打火机、火柴、鞭炮、烟花等,不准带危险玩具如子弹枪、弹弓枪等上学。
4.课间不要做有危险的游戏,严禁坐在滑梯扶手上滑行。
5.集会做操各班要整队入场,严禁拥挤,严禁往下冲。
6.放学后要按时回家,不经过家长同意,不能私自外出。
7.严禁到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去玩耍。
8.没有家长带领不准私自游泳。
三、奖惩规定:
1.本责任书的职责任务列入第一、第二责任人的工作责任目标,经年终考核对加强学生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要大力表彰并进行奖励,对落实不力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将根据《学校安全检查责任追查制度》追究第一、第二责任人的政治和经济责任,并实施一票否决制。
2.本责任书由学校纳入每学期班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
四、签订本责任书第一、第二责任人如工作岗位有变动,本责任书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一份,班级一份。
六、本责任书解释权在学校。 利沟小学(盖章)班级:
学生安全责任书范文 『范文26』
为了深入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校园安定稳定,学校、学生的监护人以及整个社会都有责任教育学生遵守以下规定,共同保护在校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在校的小学生,在上课、节假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未满12岁儿童骑自行车上路;走路不横穿公路,回家横穿公路时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不抢道、不骑英雄车,不攀不爬机动车辆,不乘坐拖拉机和非营运的车辆,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奔跑、戏闹,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2、不准私自下河、水渠等水域洗澡游泳或游玩,不在水边戏水、追逐、打闹等。
3、不准到施工场地或危险地段、桥梁游玩和逗留。
4、不准攀爬电杆、树木、不得翻越围墙,不在教室嘻闹和做游戏。
5、不得爬门钻窗,不往校园内投掷杂物。
6、不准玩火,不准私自上山野炊,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不随意燃放烟花爆竹。
7、不准随便接触电源和带电电器,不得在教室私接电源;不得在雷雨时躲避于树下、电线杆下或其他容易引发雷电击伤的地方。
8、不准随便吃零食、野果,不买“三无”产品,不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不得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
9、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抛石头、土块、杂物、弹弹弓,拿竹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
10、不准未经家长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防止被不法分子绑架、拐骗和走失。
11、不准参与非法组织活动,不偷、不抢、不骗、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不吸食毒品,不参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12、严禁未成年人参加农村封建迷信活动,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黄色”书刊、音像,不摆阔气乱花钱。
13、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规范基本言行,培养良好习惯。
1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互助友爱,遵纪守法,弘扬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不干扰他人正常学习、生活。
15、爱护国家公共财产及学校的各项设施设备,花草树木,做到公物完好无损,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
16、不得携带、窝藏棍棒、汽枪等易伤人的器具进入校园。
17、不得无故旷课,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先征得班主任同意后,按请假制度办理手续。
18、发现外来干扰、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的社会不法分子和外校学生的,要规劝其离校;发现违法乱纪者,应及时向老师和学校报告,努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19、加强对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活动,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矫治和帮助,培养他们树立远大理想和健全的人格,避免误入歧途。
20、学生违反以上各条规定的,由校方老师及家长给予严肃批评教育;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按有关法律法规条款规定处罚;造成事故及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和学生监护人各执一份。
三、本责任书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校长:(签章)学生监护人(签章)
班班主任:(签章) 学生(签名)
签订日期:
| 书信条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