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通知书集锦汇总31篇(8)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0日    一键复制全文

中标通知书集锦 『范文21』

  菏泽市绿茵绿化有限公司 :

  我单位的 (项目名称) ,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现确定贵单位中标。请收到本通知书后 3 日内,到我单位签订工程合同。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盖章):

  日期: 年 月日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项目名称),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施工的投标。

  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 4. 承包人项目经理: 。5.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6.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9. 本协议书一式 份。 10.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中标通知书集锦 『范文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近期,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与了合肥市滨湖新区滨湖沁园工程项目代建工程的投标,并于20xx年8月10日收到《中标通知书》,公司被确定为该工程1标段和2标段的中标人,中标费率为1.48%。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招标人: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滨湖沁园工程施工总承包;

  3、中标金额:

  1标段(第1包)约11.31亿元人民币、

  2标段(第2包)约11.27亿元人民币;

  4、项目概况:

  1标段(第1包)建筑面积约35.5649万平方米,位于紫云路以北,天津路以东,福州路以南,广东路以西;包含19幢21-33层高层住宅、3幢3-4层商业、1幢15层创业中心和1幢3层24班幼儿园;

  2标段(第2包)建筑面积约34.0048万平方米,位于福州路以北,天津路以东,万泉河路以南,广东路以西;包含20幢21-33层高层住宅、5幢3-4层商业、1幢7层社区用房及1幢3层18班幼儿园。

  二、中标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代建工程中标金额约22.58亿元人民币,根据中标费率1.48%计算,公司将获得约3,341.84万元人民币的代建费收入,约占公司20xx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1.78%,具体的代建费收入时间节点将在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中约定。

  三、特别提示

  1、招标人要求公司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相关合同,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存在不确定因素;

  2、公司与招标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3、本次中标的代建工程以住宅及相关配套工程为主,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一致,公司具备实施代建工程的能力。本次中标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该工程合同而对招标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xx年xx月xx日

中标通知书集锦 『范文23』

  项目名称:20_年农村公路环评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_-52)

  项目规模:完成上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建设地点:郑州市二七区樱桃沟管委会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7月12日09时00分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后,推荐有效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第一名: 北京蓝颖洲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第二名: 河南省正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名: 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预中标人。

  预中标人为: 北京蓝颖洲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预中标价格:人民币 155000.00 元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如预中标人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以上评标结果公示七个工作日内(20_年07月12日至20_年07月20日)。公示期间投标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并加盖异议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由委托人签字的,还应提供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招标人提出;如无异议,预中标人即为中标人,招标人将在公示期结束后15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中标手续,发放中标通知书。

  招 标 人: 郑州市二七区交通局地方道路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祥盛街绿地原盛国际3A号楼12层149室

  联 系 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

  日 期:年0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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