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保姆雇佣合同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 住 址: 联 系电 话:
身份证号码: 家庭 住 址: 联 系电 话:
今有甲方夫妇因工作繁忙, 特聘请乙方为甲方做家政工作, 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 自愿的原则友好协商, 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时间
乙方从签定合同之日起,吃住在甲方家里,全天候 24 小时照顾 老人,每月可休息 4 天,具体休息时间双方临时商定。
二、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为 1000 元/月,甲方于每月按时支付给乙方。
三、服务内容
(一)照看老人
乙方要对老人的心理健康、身体健康和安全等情况全方面负责。
1、 对老人要有爱心和耐心, 温和且有笑容, 不要哄骗、 训斥老人, 要按时给老人吃饭、服药。
2、逐步养成老人的生活规律,按时吃饭睡觉。老人有异常表现随 时与甲方沟通,但最好不要当老人面说。
3、老人清洁方面:每日早晨温水洗脸洗手,每星期给老人洗脚, 随时清洗老人的衣服并归类放置。
(二)每日三餐
1、参考冰箱存有的菜品情况,可自行决定三餐品种,主、副食以 及调料、炊具等厨房用品缺少时及时向甲方提出补给要求。
2、 菜板,洗菜盆和炊具、 刀具用过后要即时里外清洁; 厨房墙壁, 柜子,抽油烟机等要随时保持清洁;冰箱每月至少整理一次。
(三)日常家居清洁
1、在老人睡觉或者有家人照顾时,进行基本家务工作。
2、主要为擦洗工作。擦地、家具灰尘、镜子、卫生间等等。根据 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不强求。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上述内容提供服务;
2、甲方有义务按时支付服务费用(工资) ;
3、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权利,不得歧视虐待乙方;
4、第一个月为试用期,工资按人民币 1000 元/月,试用期间双方 都有权提出不做或不要, 甲方要结算工资给乙方及乙方要交还甲方物 品;
5、甲方发现乙方患有疾病等不适合继续照看老人的情形,有权随 时解除合同;
6、被聘期间乙方如有行为不端或虐待老人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7、甲方如发现乙方有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或不胜任家政服务工 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甲方若发现乙方在工作时间干乙方私活,首次发现警告,再次发现扣除当月工资并有权解除合同。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2、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为其工作提供必备设备或条件。
3、乙方须自觉履行上述服务项目,细心照顾老人。
4、乙方有任何新的需求和建议,及时提出。
5、乙方不得随意将他人带入甲方家中,不得随意翻动甲方家中 物品,如有偷窃等违法行为,甲方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乙方如遇亲友生病等急事,需临时离开时,应及时告知甲方, 征得甲方同意;
7、乙方工作期间,如因其过错造成甲方及其家人的人身伤害或 财产损毁,应付赔偿责任。
8、乙方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以证实身份。提供身份证复印 件供留存,终止协议时取回。
9、乙方如欲解除合同,则需提前 30 天通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 不辞而别,否则,甲方将追究其违约责任。
10、甲乙双方均就对方隐私事宜负有保密义务。
六、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