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自愿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
特签订此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至工程结束。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所在镇江项目部从事烧饭(2餐/天)及厨房卫生工作。
第三条 工资:按月计算每月1500元。支付方式:每月分两次支付,甲方每月15日以现金形式支付乙方750元,每月底以现金形式支付乙方本月剩余750元。
第四条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设备或工具的安全操作规范,按要求使用,严禁违规操作。
第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 不服从项目部领导或不能按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日常工作的。
第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直接解除协议。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 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
第七条 乙方必须遵守的工作规章制度如下:
1、乙方年龄必须在17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勤劳守纪、没有任何病史,如有在来厂之前个人就有严重的疾病。要详细的对甲方提出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