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公告版本 『范文1』
我局对(20xx)余行二第565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听证会时间:20xx年12月21日10:00
听证会地点:余姚市最良路4号余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三楼会议室
申请人:宁波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案由:宁波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被余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告知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余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年12月16日
行政处罚听证公告版本 『范文2』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湖北荆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991户企业(名单见附件),长期停业未经营案或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如下:
上述公司、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不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注销登记,未按规定依法公示20xx年至20xx年度企业年报信息,且2年内未在当地税务机关依法申报纳税,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