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运输合同范文一
甲方:
乙方:
甲方生产的线材产品需安全、快速的运送到上海、无锡等长东沿线客户,乙方为水路运输企业,拥有水路运输船舶,现自愿承接甲方的运输业务,现就运输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立约如下:
一、合同期限
自月月双方议定合同期限为
二、运输价格:
安庆—上海复兴岛木材码头: 包干价为47元/吨 安庆—上海大港码头: 包干价为47元/吨 安庆—无锡港务四区: 包干价为49元/吨 安庆—江阴陆桥建材码头: 包干价为49元/吨 安庆—湖州嘉年华码头: 包干价为63元/吨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提前3-5天将船计划通报乙方,乙方尽量根据甲方计划要求调度船舶,在装船前1天将船舶停靠到甲方指定码头,准备装货,并及时通报甲方。如乙方不能及时调度船舶,造成无船装运,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损失。
2、甲方保证在乙方船靠港三日内,装载完毕,保证在乙方船舶到港后四日内将货物卸完。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船舶滞港(不可抗力除外),按每天每吨2元支付乙方船舶滞港费。
3、甲方应在乙方船舶装载完毕的当日,将所有货运所需交接单、证交给乙方,随货同行。
四、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保证在甲方提出水运计划后三日内安排已投保船舶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