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清洁工合同范文一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医院卫生清洁工作达成如下协议,特签定本合同。
一、 承包范围:
1、门诊楼一、二、三层公共区域及一楼大厅大门外前廊(包括坡道及台阶)。各卫生区域内的诊室、治疗室、医生、护士办公室、休息室除外。
2、病房一、二、三层(康复科室)4个病区(包括东西楼梯、电梯厅及被服外送、取收)。各卫生区域内的换药室、治疗室,医生、护士办公室、休息室、仓库除外。
3、新建门诊综合楼二层公共区域(包含三层楼梯)。卫生区域内的诊室、治疗室、医生、护士办公室、休息室除外。
4、输液室(包括走廊)。
5、手术室每周打扫一次。
6、工作时间:每天工作8小时 上午:6:30---11:00 下午:13:00---16:30(冬季) 13:30---17:00(夏季)
二、 卫生清洁标准及检查方法:(见附件)
1、卫生清洁质量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制定。
2、卫生清洁检查实行百分制,评分方法由甲乙双方共同制定。
3、乙方以工料全包的方式承包。卫生清洁工作中所用品均由乙方承担。垃圾桶、消毒液、字纸篓由甲方承担。
三、 双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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